一、畢業生就業流程
①學校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根據江蘇省教育廳提供的準畢業生基本學籍信息核對并完善畢業生生源信息,上報江蘇省教育廳后形成畢業生生源方案,各學院根據上報的生源方案在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網站上生成《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由校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加蓋公章方能生效;
②畢業生填寫《畢業生推薦表》(由各學院在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中心網站生成)、制成個人推薦材料。各學院對《畢業生推薦表》進行審核、簽署推薦意見并由學校加蓋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公章方能生效;
③畢業生閱讀《就業指導手冊》及相關指導文檔,聽就業指導系列講座、收集需求信息;
④畢業生自我推薦、面試(根據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單位寄送個人推薦材料或直接參加校園招聘會、宣講會和各地舉辦的雙選會);
⑤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
⑥研究生在每年3月底前,本科生在每年5月底前確定工作單位,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會提前轉發保衛處,保衛處辦理戶口遷移證。
⑦按畢業生離校的工作日程安排,進入畢業生鑒定及派遣階段;學生辦理離校手續,到學院領取《報到證》,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準備到單位報到。
二、畢業生就業時間進度
①上年7-10月,畢業生就業材料準備,聯系用人單位;學校發布生源信息,提供就業咨詢、聯系招聘單位;
②上年9-12月,組織各類招聘會;
③當年2-3月,組織各類招聘會;春季畢業生研究生就業方案上報;
④當年3-5月,組織各類招聘會;春季畢業研究生派遣離校;輔導員整理、發送春季畢業研究生檔案;
⑤當年6月,本科畢業生就業方案上報;畢業生派遣離校;輔導員整理、發送春季畢業本科生檔案;
三、畢業生就業信息上報流程